68届2班 陈耕普
在建党九十四周年到来之际,回忆起四十二年前,我入党前介绍人找我谈话的事,至今仍历历在目。
师专毕业前我就被列为党外积极分子。到了南票日用陶瓷厂,党组织准备发展我入党。一九七三年南票日用陶瓷厂从二佛庙往黄甲搬迁,建厂工期短,任务重,经常搞“大会战”。职工几天都不回家。我做为党外积极分子在会战中表现得更加积极。当时,锦州和抚顺青年分配来厂十几名,都几个星期不回家。好不容易有个星期天休息,我就带几个小青年,翻过厂南边的山去偷吃苹果。这件事可了不得了,有人反映到领导那里。突然有一天,我的一位入党介绍人找我谈话:“你礼拜天干啥去了?”“我带几个青年去南山吃苹果去了。”他批评了我。我还不服气的说:“我们下乡时,在果地吃水果随便,不往回拿咋不行啊?”于是,我给他讲述了下乡时为女同学“偷”伏果的故事。
那是一九六八年十月七日满载知青列车从锦州火车站出发,将我们送到绥中,再乘大卡车一路顛簸到了明水公社,几挂大马车又把我们拉到四间房前队青年点。这个青年点由锦州一高中68届2班和68届5班十几名同学组成。从此,青年点这个特殊家庭成员相互关心,相互照顾。
明水盛产白梨,是我国白梨出口重要产地。主要水果是秋果。但也产少量伏果。六九年伏天,我们在农村经历的第一个伏天。天气非常炎热。一天,晚饭后,有人提议去果地吃伏果。于是几个男生穿着背心裤衩就出去了。女生一个也没去,可能还想保持女性的矜持吧。当地有个不成文的规矩,在果树下吃水果没人过问,拿走就有人管了。我们几个男生猛吃一顿,胃饱肚圆。咱们不能这样回去呀,给女生也得带回去些。于是将背心往裤衩里一塞,就变成了大口袋。里面装满了伏果,兴高采烈地回到了青年点,往女宿舍炕上一倒,占了半炕。女生挺感动,男生来劲了,表示以后还给你们“偷”去。实际以后不用“偷”去了。要想吃,女生也用不着矜持了。
我的介绍人听了这个故事,对我们“偷”吃苹果的事很理解。他向组织汇报时还替我说了不少好话。最终,这件事没有影响我入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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